每人每月升至800元 厦门市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

知识 2025-09-04 00:41:52 7993

原标题:每人每月升至800元 厦门市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

每人每月升至800元 厦门市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

图为调整方案

每人每月升至800元 厦门市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

新闻发布会现场

厦门网讯 (见习 记者 连芊)7月1日,每人每月门市记者从厦门市民政局召开的升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自即日起,元厦厦门市将建立与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提高新机制,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。困难

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,群众此次推行的保障标准新机制,对低保标准的每人每月门市修改、以及对补助对象范围的升至界定,都有较大的元厦变化。

首先,提高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800元,困难调整后的群众低保标准占厦门市2018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8.9%,占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标准47%。

在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中,每人每月门市家庭人均收入标准按低保月标准2倍,由每人每月1440元调整到1600元;金融资产不超过低保月标准48倍,由人均34560元调整到38400元。

其次,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080元提高到1200元,照料护理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按原标准保持不变。

此外,与分散特困人员半护理供养标准相对应,60年代退职职工40%救济对象、矽肺病救济对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590元提高到1710元。孤儿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800元提高2000元。受助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费标准与低保标准衔接,未成年人和特殊类型受助人员由每人每天24元提高到27元,成年人由每人每天18元提高到20元。

据介绍,目前厦门市现有低保对象9603人,特困供养人员1200人,孤儿320人,60年代退职职工40%救济对象97人,矽肺病救济对象3人。新标准施行后,预计今年低保对象略有增加,全市增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约660万元。

本文地址:http://v8f8zph.xn6.net/news/84d9199824.html
版权声明
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
全站热门

泉州开展小作坊小加工厂安全隐患整治

激活“红色基因”,催生“红色动能”_

一年接待游客超300万人次 海尾村何以火出圈?

三明市沙县区推行林地经营新模式:“村企农”联营,分享收益

泉州:专家模拟测评 指出创卫短板

Steam重大改版!新版商店界面设计图遭泄露

客厅电热炕装修效果图

不好怀孕怎么备孕男孩

友情链接